「永利臻典──中國葡萄酒大賽」— 條款及細則
1. 目的、定義和解釋
1.1. 「永利臻典──中國葡萄酒大賽」旨在推廣中國葡萄酒並為行業發展作出貢獻。每年,大賽致力挑選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生產的最佳葡萄酒,持續收集參賽作品,並在比賽結束時宣佈得獎結果。評審公正參與評選,對最優良的葡萄酒給予奬勵。為了確保公正性,大賽指示評審需迴避各自可能有利益衝突的任何類別的投票。為確保所有參賽作品均有公平的獲奬機會,永利保留權利平衡每位參賽者在同一年度的獲獎數量。
1.2. 在本條款及細則(又稱「規則」)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下列詞語應具有以下含義:
「獎項」指在大賽中頒授予葡萄酒的金牌、銀牌、銅牌或永利臻典奬盃;
「級別」指永利臻典金獎、銀獎和銅獎;
「大賽」指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舉辦的年度「永利臻典──中國葡萄酒大賽」;
「大賽平台」指可透過永利臻典微信小程序或網站訪問的平台;
「參賽者」指提交參賽作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分銷商或零售商;
「參賽作品」指參賽者用以參加比賽的葡萄酒;
「報名表格」指透過大賽平台填寫的報名表格;
「參賽者IP」指在大賽中或與大賽相關且屬於參賽者、與參賽者有關聯,或參賽者以其他方式提交給永利或由參賽者使用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指任何商標、服務標誌、徽標、商號、公司名稱、互聯網域名、專利、註冊設計、版權、設計權、數據庫權、設計權利、發明、半導體拓撲圖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或一切可在世界任何地方行使的類似權利,以及所有標的為上述者之申請或申請的權利(當可以提出此類申請時), 無論是現存抑或將來創建的,亦無論是否已註冊,以及就任何過去、現在或將來的侵權、盜用或上述任何權利之違反而起訴、追討損害賠償和獲得救濟的所有權益、特權或權利;
「物流合作夥伴」指馬駿物流有限公司;
「規則」指本參賽規則;
「貨運代理」指永利指定的統一貨運代理馬駿物流有限公司,其法人處所位於澳門氹仔機場大馬路路氹新城物流中心地下,是一家在澳門註冊的公司,公司登記編號為58501 SO;
「網站」指www.wynnsignature.com;
「永利」指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其法人處所位於澳門路氹體育館大馬路永利皇宮酒店;
「永利集團」指Wynn Resorts, Limited (永利集團) 旗下之高級渡假村、酒店和娛樂場發展及營運集團,永利為該集團之其中一名成員;
「永利臻典IP」指在大賽中使用或與大賽有關之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永利臻典」、「WYNN SIGNATURE」、「」及包含上述標誌(純文字或風格化)之其他標誌、奬項設計、瓶貼設計及證書設計,且所有屬於永利集團、與永利集團有關聯或以其他方式由永利集團使用者;及
「永利倉庫」指位於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242号1503室(三一南方总部大厦)的大賽倉庫。
1.3. 本規則中,在適當之處,表示陽性的詞語包括陰性和中性,反之亦然;表示單數的詞語包括複數,反之亦然;使用定冠詞時包括不定冠詞,反之亦然;提及個人時包括企業、公司及其他機構,反之亦然;提及法定條文時包括其不時之修訂、重新制定者或兩者兼有,以及根據該條文制定之任何附屬性法例;標題並不影響解釋;諸如「包括」、「包含」等詞語的解釋不應限制前方詞語的一般性。
2. 參賽
2.1. 參賽者參加大賽須透過大賽平台提交報名表格,並按照第5條(交付、風險和所有權)的規定把參賽作品送交永利。未能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送達之參賽作品將不能參加大賽。
2.2. 報名表格須透過在大賽平台上創建帳戶或登入已有帳戶於線上完成填報。永利不會對未能成功提交的報名表格承擔任何責任。
2.3. 所有參賽者均有責任透過大賽平台以線上方式提交各自的參賽作品。任何透過永利線上平台以外的途徑提交的參賽作品,將由永利全權決定是否接納。
2.4. 如有多於一名參賽者提交相同的參賽作品,每個參賽者的供應商資料都會被同等地載於品評報告上。
2.5. 參賽者向大賽提交參賽作品,即表示其同意受本規則所規範。
3. 參賽作品條件
3.1. 參賽作品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3.1.1. 完全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種植的葡萄製成;
3.1.2. 由壓碎或未壓碎的新鮮葡萄果實或葡萄漿經部分或完全酒精發酵後獲得;
3.1.3. 實際酒精含量不低於體積的5%,甜酒除外;
3.1.4. 可供釋出市場產品最低數量為900升(100箱12瓶750毫升裝),但甜酒或加烈葡萄酒除外,其產品最低數量為450升(50箱),在公佈大賽結果後,得獎作品及獲得金奬的參賽作品須從總產量中預留及提供部分用於商業分銷;
3.1.5. 已完成並存放在最終容器內,且並非為發酵罐裝或桶裝樣品;
3.1.6. 使用與最終供市場銷售葡萄酒相同的方式進行密封;
3.1.7. 存放於750毫升瓶裝容器內,但甜酒和加烈葡萄酒可存放於250毫升、375毫升或500毫升的瓶裝容器內;
或
3.1.7. 以下列任一替代方式存放:
3.1.7.1. 盒中袋 (最多3升)
3.1.7.2. 葡萄酒袋 (最多3升)
3.1.7.3. 鋁罐
3.1.7.4. 硬紙盒 (例如:利樂盒)
3.1.7.5. 紙瓶 (最多1升)
3.1.7.6. 塑料瓶 (最多1升);
3.1.8.按照中國不時更新的現行法律貼上標籤,註明包括但不限於(i) 原產地之地理區域;(ii) 產品類別;(iii) 生產商資料;(iv) 標稱容積;(v) 實際酒精濃度和 (vi) 批次編號。
3.2. 參賽作品的瓶身上需按照中國不時更新的現行法律貼有正標和背標,並註明包括但不限於:(i) 生產商名稱;(ii) 葡萄酒名稱;(iii) 年份(如適用);(iv) 原產國家;(v) 原產地區(如適用);(vi) 子產區(如適用);(vii) 酒瓶大小;(viii) 酒精濃度;和(ix) 批次編號(如適用)。
3.3. 參賽作品必須完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裝瓶,並可用於商業目的。
3.4. 每位參賽者可提交的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3.5. 如參賽者並非參賽作品的生產商,參賽者須保證其擁有所有為使用該參賽作品參加大賽所必需之同意及許可。因參賽者提交其無權提交的參賽作品而導致的任何索賠,參賽者都須向永利作出補償。
4. 價格
4.1. 參賽作品之評審不把零售價格納為考慮因素。參賽者必須提供每件參賽作品正確的單瓶離岸價格 (「FOB」) / 出窖價格,或選定正確的零售價格區間。
4.2. 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為生產商向批發商收取的價格。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不包括下列成本:(i)運費;(ii)營運成本;(iii)利潤率(分銷商和零售商);或 (iv)關稅和增值稅。
4.3. 永利將使用行業標準轉換公式將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轉換為零售商建議價格,有關價格以人民幣、港幣、美元表示。
4.4. 所有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均為保密內容,僅供永利內部之用,以確保參賽作品在正確的類別內受評核,有關價格將不會被公開或傳遞給第三方。
4.5. 零售格價低於人民幣288元(含稅)的參賽作品有資格參選人民幣288元以下最佳葡萄酒獎。
4.6. 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及零售價格區間應為每瓶之價格,而非一箱6瓶或一箱12瓶的價格。
4.7. 參加大賽時申報的每瓶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或零售價格區間須準確地反映參賽作品的預測零售價格,而非折扣價或促銷價,申報之價格必須在大賽結果公佈後12個月內有效。
4.8. 除參賽者無法控制的因素(包括稅款和關稅)外,參加大賽時申報的每瓶離岸價格 / 出窖價格或零售價格與最終零售價格之間的任何重大差異,都有可能會導致參賽作品所獲得的奬項被撤銷,並可能導致其被禁止參加往後的大賽。
5. 交付、風險和所有權
5.1. 根據本規則,每瓶750毫升的參賽作品必須向永利提交四(4)份樣本,每瓶500毫升的參賽作品必須提交六(6)份樣本,每瓶375毫升的參賽作品必須提交八(8)份樣本,每瓶250毫升的參賽作品必須提交十二(12)份樣本;但對於3升裝的盒中袋或葡萄酒袋,每件參賽作品僅需提交兩(2)份樣本。
5.2. 參賽者有責任確保參賽作品在永利臻典微信小程序或網站中詳述的截止日期前交付給永利。
5.3. 參賽者可以下列方式交付參賽作品:
5.3.1. 直接交付到永利倉庫;
5.3.2. 交付到貨運代理的倉庫以統一運送;或
5.3.3. 親自交付至指定貿易展覽會上的永利展位。
5.4. 請瀏覽「貨運」以了解適用於每種交付選項的進一步條款、費用和限制。運費須作為參賽過程的一部分支付,在任何情況下運費均不予退還。
5.5. 如果您希望使用貨運代理,請確保在提交參賽作品時選擇統一貨運選項,因為使用此服務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對於透過貨運代理發送但在參賽時未支付運費的任何參賽作品,永利將會要求支付有關運費。未能為此服務支付運費之參賽作品將被除名。
5.6. 逾期或交付至澳門的永利酒店及採購部辦公室的參賽作品將不獲接納。
5.7. 永利建議參賽者使用貨運代理,因為更具成本效益,並且有助確保參賽作品安全送達。如果參賽者無法使用貨運代理,永利建議使用參賽者能追蹤交付的托運人,以確認參賽作品已送達。
5.8. 參賽者有責任聯絡貨運代理或其快遞公司,以確認交付截止日期、地址和所需文件。
5.9. 在永利收到參賽作品之前產生的所有送貨費用、關稅、稅款、保險和倉儲費等必須由參賽者在永利收貨之前支付。如果參賽者使用貨運代理,參賽者有責任支付到達貨運代理倉庫前的送貨費用。
5.10. 參賽者必須告知其快遞員,參賽者作為發貨人或寄件人將支付所有附加費、關稅及稅款,否則參賽作品將不被接納,並將由參賽者承擔退還費用。
5.11. 確保參賽作品完好無損送達之責任歸參賽者所有。
5.12. 參賽者必須填寫貨運標籤並貼在參賽作品的包裝盒外和每個瓶身上,貨運標籤可在參賽者提交報名表格後於其線上帳戶內下載。參賽者必須在包裝盒外註明其公司名稱和參賽作品名稱,以協助永利和物流合作夥伴在送達時正確識別參賽作品。
5.13. 當永利倉庫收到參賽者的所有參賽作品,並且經永利檢查後,參賽者將收到自動確認電郵。參賽者亦可以登入其線上帳戶以查看交付狀態。
5.14. 如收到的參賽作品與參賽者在線上帳戶中所提交者存有差異,永利將向參賽者作出通知。如永利在截止日期前未收到參賽者的回覆,永利將使用收到的參賽作品瓶身標籤上所載之資料,並在永利系統中更新相應參賽作品的資料。參賽作品一經評核,不得再對參賽作品之詳細資料進行任何更改。
5.15. 第5.3.3條所允許之親身交付只適用於該貿易展覽會上之參展商,且永利僅會接納已登記之參賽作品。
5.16. 參賽作品之運輸風險由參賽者承擔,且參賽者有責任安排適當的保險。永利和物流合作夥伴對參賽作品在參賽者或貨運代理保有期間又或在交付過程中的任何階段所發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5.17. 在永利倉庫收到參賽作品後,有關參賽作品的所有權將轉移予永利。
5.18. 對於大賽截止日期後之任何取消、延遲交付或未交付,將不予退款。
5.19. 大賽結束後,任何未開封之參賽作品將被銷毀、用於永利活動,或出售以援助永利指定的慈善機構。剩餘的參賽作品將不予退還,亦不供認取。
6. 大賽
6.1. 參賽作品按地區、顏色、葡萄、風格、年份、殘糖含量和價位進行品評,以確保在同等級別的葡萄酒之間評選。
6.2. 參賽作品之評選將由評審團以盲品方式進行。
6.3. 所有獲得金奬的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團長、副主席及主席重新品評。
6.4. 所有獲得95分以上的金獎得獎作品會在其後爭奪「永利臻典奬」。
6.5. 評委作出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異議。
6.6. 參賽者不參與任命評委。
6.7. 評審過程。
所有評審均根據其行業知識和專業甄選,來自廣泛的行業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葡萄酒教育家、釀酒師、葡萄栽培師、葡萄酒銷售商、零售商、侍酒師、記者和葡萄酒業餘愛好者。每個評審團由一名評審團主席、兩名資深評委和兩名助理評委組成。評委副主席和評委主席監督每個評審團,並擁有仲裁得分的最終權力。
所有參賽作品以「盲品」形式品評,並按照一套標準根據其自身優點進行評核。除了由服務員呈上盛有參賽作品的玻璃杯外,評委並無其他接觸參賽作品之途徑。在頒佈奬項得主前的任何時候,評委均不得接觸或知悉參賽作品的資料。
如某一級別包含各種不同的混合酒、年份或品種,評委主席將盡可能將同類參賽作品歸為一組,評委將取得參賽者的報名表格中所載每個參賽作品的年份和品種構成。
大型級別可能會被拆分到多個評審團。在所涉及的每個評審團在被分配到的級別部分中決定各自的「最佳」後,將進行拆分級別的評核。各評審團主席會與評委主席一起,按隨機順序重新品嚐,以決定該級別唯一一個「最佳」。
在每個氣泡酒或加烈葡萄酒級別中,參賽作品會按照評委主席訂定的特定級別的標準分組評核,每個評委將取得報名表格中所載的參賽作品說明。
7. 得獎者
7.1. 永利將在公佈大賽結果時通知參賽者。在全部結果公佈之前,參賽者只能查看其參賽作品的結果。
7.2. 所有級別的得獎作品將在每次大賽結束後公佈,得奬參賽者知悉並同意永利可以公佈得獎作品的詳細信息和詳情。
7.3. 所有得獎的葡萄酒都將在永利臻典微信小程序、網站和數字渠道上公佈。獎盃獲得者將在永利舉辦的頒獎晚宴、大師班課程和國際路演活動中亮相。所有得獎作品將按照永利制定的格式發佈,即按「生產商、酒名、子產區、地區、國家、年份、風格」的順序。因此,「生產商名稱」和「酒名」可能會從參賽者最初提交的信息中進行修改,以確保永利的記錄能夠反映出作品正面標籤上的信息,便於消費者識別。
7.4. 獲獎的參賽者同意參加永利合理要求的任何宣傳活動。
7.5. 參賽者同意永利可以拍攝和複製參賽者和/或得奬作品的照片及按第15條之規定使用﹑處理和儲存該等資料。
7.6. 獲獎的參賽者可以在小程序或網站上透過其線上帳戶下載證書或獲得數位下載的權限。
8. 知識產權
8.1. 參賽者確認並同意永利集團擁有或有權使用永利臻典IP,且嚴禁未經授權使用、複製或更改永利臻典IP。
8.2. 參賽者對大賽及永利臻典IP不享有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8.3. 除第8.4及8.5條所指獲奬者對永利臻典IP之使用外,未經永利集團事先書面同意,參賽者不得使用任何永利臻典IP。本規則之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解釋為授予參賽者任何對於永利臻典IP的權利。未經第三方事先授權,參賽者不得使用該第三方之知識產權。參賽者不得以可能或意圖混淆知識產權所有人或獲授權使用者的方式使用任何知識產權。
8.4. 獲奬者將獲授予在任何網上或實體媒介中使用永利臻典IP的全球性、永久性、可撤銷、非專屬、免費及可轉授權的許可,惟:
(i)獲奬者僅被許可使用可自網站中獲取的任何永利臻典IP;
(ii)在使用永利臻典IP前,獲奬者必須向永利提交計劃書,說明其預期用途的詳情以供永利審核,並獲得永利的事先書面同意;
(iii)獲奬者須始終遵守依照第8.4條(ii )經永利批准的計劃書、任何品牌指引可根據要求聯絡劉丁女士(danielle.d.liu@wynnpalace.com)提供查閱和永利集團不時針對永利臻典IP的使用而發出之一切其他指引、規格、標準或指示。
(iv)參賽者僅可在其獲奬作品上或在與其獲奬作品有關時使用永利臻典IP,而不得使用於任何其他產品。為免生疑問,「獲奬作品」指在大賽中獲得奬項之參賽作品。
8.5. 在得奬作品的瓶身上使用永利臻典IP,獲奬者須同意:
(i)永利臻典IP僅可貼於符合與獲奬作品相同標準(例如年份、殘糖、風格、橡木、瓶子大小等)的瓶上;
(ii)獲獎者將獲得一定數量的永利臻典IP瓶貼(「永利臻典貼紙」),用來貼於其得奬作品的瓶身上。授予獲獎者的初始瓶貼數量由永利決定。獲奬者可以向永利訂購額外的永利臻典貼紙,但永利對是否滿足訂單有唯一及絕對之決定權。為免生疑問,額外的永利臻典貼紙只能由獲獎者購買和使用。
(iii)獲奬者須確保每瓶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帶有永利臻典IP的葡萄酒均符合所有相關銷售市場的一切適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實務守則。
8.6. 如果獲奬作品有其他有別於已提交大賽者的標籤和/或名稱(例如,用於不同的銷售市場者),獲奬者可以在該等其他標籤和/或名稱上又或在與該等其他標籤和/或名稱有關時使用或允許獲授權賣家使用永利臻典IP,只要有關使用遵守本規則,且得奬者在評審週前取得永利事先書面許可。評審週開始後,將不會對在該等其他標籤和/或名稱上又或在與該等其他標籤和/或名稱有關時使用永利臻典IP給予許可。
8.7. 在推廣獲奬作品或宣傳獎項時,獲獎者於任何時候均須說明有關獲獎年份。大賽結束後,獲獎作品的名稱和細節不得更改。
8.8. 獲奬者須立即通知永利其知悉之任何涉嫌未經授權使用永利臻典IP(或任何存有令人混淆的相似性者)的情況,並須盡可能向永利提供與任何該等使用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協助。
8.9. 在本規則中,永利不保證或聲明永利臻典IP之使用或任何帶有永利臻典IP的產品之生產、使用、銷售或其他交易沒有或不會侵犯他人的權利。
8.10. 永利集團有唯一及絕對的決定權隨時在提前14天書面通知參賽者後撤銷第8.4條規定之許可。
(i)在14天期限屆滿後(「到期」),被通知的參賽者須立即停止並確保其獲授權賣家停止一切對永利臻典IP之使用,但本條所規定之情況除外。
(ii)當獲授權在獲奬作品的瓶上使用永利臻典IP時:
a.在到期後的90日內,參賽者有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參賽者擁有的所有帶有永利臻典IP的瓶,只要有關永利臻典IP的使用符合本規則。
b.在到期後的120日內,參賽者須立即銷毀或(若永利如此選擇時)自費將參賽者未在到期後90日內處置的餘下所有帶有永利臻典IP的瓶向永利或永利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士提交。
8.11. 如參賽者根據本規則獲授權使用永利臻典IP,參賽者須確保其使用不會以任何方式降低或削弱永利臻典IP、以永利臻典IP出售或提及永利臻典IP的產品之聲譽、形象和聲望。
8.12. 任何獲得永利臻典IP使用許可之參賽者均須簽署和提供永利集團不時合理要求的文件和協助,以使參賽者在任何包括永利臻典IP的相關商標登記或待決申請中被記錄為獲許可者,並在許可結束時自該等記錄中刪除。
8.13. 未經授權而使用、複製或更改永利臻典IP,可能導致違規參賽者之奬項被永利撤回,且被禁止今後參加大賽。
8.14. 考慮到有機會參加大賽,參賽者向永利授予全球性、永久性、不可撤銷、非專屬、免費及可轉授權的許可,允許永利以任何方式、媒介或技術使用參賽者IP,以管理、組織、提供、舉辦、履行、推廣、營銷、廣告和/或展示大賽,以及本規則所允許之其他目的。
8.15. 永利及參賽者保證並承諾,彼等擁有各自授予本規則規定之永利臻典IP和參賽者IP許可所需之一切權利、權力和權能。
8.16. 參賽者同意放棄並且已從其員工和代表取得放棄所有一切參賽者IP的人身權。
8.17. 永利保留權利(但無義務)自行決定刪除、篩選、審核、標記、過濾、修改或拒絕任何參賽者IP。
9. 一般規則
9.1. 如果本規則的任何部分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不可執行,本規則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將不受影響。
9.2. 非本規則締約方的人員無權執行本規則的任何條款,但這不影響除法律容許第三方的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
9.3. 這些規則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在參賽者和永利之間建立合夥關係、合資或代理關係。
9.4. 永利對違反本規則任何條款的豁免,不應視為對以前或以後違反相同或任何其他條款的豁免,永利採取或不採取任何其他行動亦不意味著豁免。
9.5. 倘因非由永利可合理控制的原因,有必要或應該取消大賽,永利不承擔任何因取消大賽而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損害或費用的責任。
9.6. 永利可在未經通知參賽者的情況下隨時更改本規則。任何對本規則的修訂都將在網站上公佈,而不會通知參賽者。如果參賽者不同意受任何修改後的規則約束,應退出大賽。
9.7. 任何個人資料,包括參賽者的姓名、年齡、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以及參賽者在報名表上提交的任何其他資料,永利將根據其載列於https://www.wynnresortsmacau.com/zh-hk/privacy-policy的《私隱政策》使用。
9.8. 如有任何理由相信有違反本規則的行為,永利可自行決定將參賽者除名及撤銷已授予參賽者使用永利臻典IP的任何許可或授權的權利。
9.9. 根據本規則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葡文或英文書寫,並由發出通知的一方或其代表簽字,且應以電子方式、親手呈交,或以預付一等掛號信(包括特快專遞)或一等掛號信寄送,如送達地址在中國周邊,則以預付國家掛號信寄送,在每一種情況下,均應送至報名表或本規則中所列的有關方地址並致予有關方(或由該方根據本條款另行通知者)。任何通知如果由親手呈交、以預付一等記錄、掛號郵件或預付國際記錄航空郵件送達,應被視為在送遞時收到。
9.10. 永利保留在任何階段以任何理由取消大賽的權利,包括不受永利控制之情況。
9.11. 本規則應受澳門法律管轄,任何爭議應受澳門法院的專屬管轄。
10. 剩餘評核庫存
請注意,所有參賽作品一經交付即成為永利臻典(Wynn Signature)的資產。剩餘的庫存可用於宣傳目的,包括(但不限於)VIP和媒體品酒會、演示晚宴、參展商和貿易品酒會、消費者活動、葡萄酒教育和展示。
11. 虛假陳述
(a) 參賽者不得對參賽作品進行虛假陳述或對參賽作品進行不當使用。如果永利認為參賽者歪曲參賽作品,該參賽者可能會被取消參與永利舉辦的其他獎項的資格;
(b) 任何偽造其產品成就的參賽者可能會被取消參與永利舉辦的其他展會上的資格;
(c) 永利保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參賽者就永利臻典IP的使用、錯誤陳述和/或錯誤使用產品的侵權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d) 永利保留向有關當局報告誤用或誤報的權利。
12. 異議和取消資格
每名參賽者都應接受評委對各自參賽作品的評審決定。在獎項公佈後的七(7)個日曆天內,參賽者可向永利就相應的參賽級別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異議通知必須以書面方式提交予:
聯繫人:劉丁,餐酒策略及業務發展副總監
電郵電郵:danielle.d.liu@wynnpalace.com
地址:澳門路氹體育館大馬路永利皇宮酒店
如果永利認為參賽作品不符合大賽的要求,該參賽作品可能會被取消資格。永利認為違反本規定的參賽者可能會被永利取消參與未來任何大賽的資格。
從被永利取消參賽資格的申請人處收到的報名申請,在被取消資格期間將不獲受理。如果任何此類申請被接受,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參賽作品和向該申請人頒發的任何獎項都將被沒收,歸永利所有。如果某件參賽作品或某位參賽者被取消資格、其獎項被沒收,永利可以(但沒有義務)遞補該獎項的下一名參賽作品。
13. 審查
a) 永利將指定任何人士(「葡萄酒審查員」)對參加永利臻典中國葡萄酒大賽的任何參賽作品進行隨機的評審前和評審後的審查。
b) 參賽者必須與葡萄酒審查員合作,並完成葡萄酒審查員任何有關審查所合理要求的一切事情,以及遵守永利公司與參賽者之間的安排。
c) 參賽者必須提取並保存一份參賽時的瓶裝庫存水平(交貨時對於當前年份的白葡萄酒/玫瑰紅葡萄酒)、釀酒完整性報告,並保持其他必要的記錄,以證明參賽者的參賽申請中所述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這可能包括出處、葡萄或葡萄酒實驗室分析報告和商業可用性(如適用)的細節。
d) 每名參賽者特此同意審查員在進行葡萄酒審查時,在作出合理的通知後進入指定的參賽者物業,檢查所有葡萄酒、簿冊、電子及硬拷貝記錄,或以電子方式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核實參賽者的參賽申請中所述任何信息的真實性。
e) 接受葡萄酒審查的參賽者必須允許審查員從參賽者的場地內,從任何展品的庫存中隨機抽取最多三(3)個樣品(免費),以便與原始展品進行比較。
f) 永利也可以獲得來自市場的零售樣品,與原始展品進行比較。所有參賽作品的隨機樣本將在2025年成為此類審查的目標。
g) 永利保留在永利臻典中國葡萄酒大賽之後十二(12)個月內審查參賽作品的權利。
如果參賽者未能遵守該等規定,或葡萄酒審查的結果顯示存在任何差異,或抽取的樣本與原始參賽作品不一致,永利可以:
(a) 取消參賽者所獲得的任何獎項;
(b) 取消參賽者在永利認為合適的期間內的進一步參賽資格;
(c) 向永利認為適當的人士公佈任何有關取消參賽作品或參賽者資格的事實。
永利可在任何媒介上發表任何該等檢查或分析的結果。參賽者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得就公佈的任何事項向永利或任何理事、成員、僱員、代理人或代表提出任何索賠。
14. 取消或更改之權力
永利可以在不說明理由的情況下:
(a) 更改大賽的截止日期;
(b) 從永利的場所或倉庫移走任何展品,或令任何展品從永利的場所移走;
(c) 改變大賽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評審條件和遵循的程序;
(d) 規定某一參賽作品或參賽者不得參賽或無資格參賽;
(e) 改變評審或頒獎活動的日期、時間或地點;
(f) 更改已安排之評委。
變更通知將透過永利臻典網站和大賽平台發佈。
永利將盡一切努力在指定日期發佈結果,並保留以下權利:
(a) 推遲宣佈結果,直到評委主席的報告完成為止
(b) 取消活動
上述權利仍然適用即使:
(a) 永利接納有關之參賽作品;
(b) 在賽果目錄中納入有關之參賽作品;或
(c) 發出任何其他文件。
15. 個人資料條款
凡參加本大賽,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以下(a)至(e)的條款。
(a) 參賽者明白本大賽為於大賽平台上進行的活動。輸入或提供與本大賽相關的資料(不論是參賽者主動、疏忽或因其他原因提供)均可能會儲存於本大賽可存取的大賽平台上,亦可能會儲存於永利的數據庫伺服器中。
(b) 參賽者授權永利及永利的承包商(定義見下文)以任何方式及在適用情況下,收集、處理、合併及儲存參賽者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者在本大賽可存取的大賽平台媒體上的個人資料、參賽者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得獎(如有)及兌換獎品的資料、參賽者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資料(如需)、參賽者與永利互動的時間及內容資料(如需),以及參賽者任何其他與參加本大賽相關的資料)(統稱為「資料」),該等資料用於以下目的:(i)用以處理與參加本大賽關的程序,包括兌換獎品(如有)、(ii)公佈及聯絡本大賽的得獎者、( iii)執行本大賽的條款及細則、(iv)由永利的核數師進行審核及由永利的顧問進行專業評估(風險為本或其他形式)、(v)確保人員及資產的安全,及(vi)遵守對永利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政府當局的指示。儘管有上述規定,若任何數據被認爲是「敏感個人資料」,永利將僅按照特殊目的,在有充分需要的情況下,處理任何該等敏感個人資料,同時會採取法律要求的嚴格的保護措施。永利將遵守適用於本條款的有關法律法規。
(c) 參賽者根據永利私隱政策(如以下所示)授權其資料供以下方式處理:(i) 披露予特定服務供應商或「承包商」(包括但不限於,永利之外部核數師、法律及財務顧問、為永利就本大賽提供開發服務及數據審查服務的服務供應商,擁有或營運可進入大賽平台之服務供應商,以及擁有、操作或協助永利提供的服務所在系統或大賽平台之其他供應商、數據管理服務供應商與速遞公司及電郵服務供應商,如適用),以及對永利有管轄權的公共當局,以及(ii)轉移至、處理或儲存於任何司法管轄區或雲端,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中國澳門。參賽者在此分別同意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的規定處理其個人資料。
(d) 參賽者同意將資料保存在永利的檔案或系統中,保存期由活動期間結束起計一(1)個月,惟永利可能按法律允許的目的而將資料保存更長時間,或被法律或公共當局要求的情況下將資料保存更長時間。參賽者有權以書面形式傳送電郵至dataprotection@wynnpalace.com,向永利要求存取被保存的資料、要求更改/更新/刪除資料(在可行及商業上的合理範圍內),以及撤回提供資料的同意。參與者同意可能需要支付合理的行政費用,方可存取/更改/刪除資料。參賽者亦進一步同意,撤回同意可能會令參賽者無法在需要提供所需資料的情況下方可實行的目的或兌換禮遇(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必須提供資料方可參加活動,則參賽者將無法參加)。
(e) 參賽者亦接受永利載於https://www.wynnresortsmacau.com/zh-hk/privacy-policy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之其餘條款。參賽者如撤銷同意,永利將仍需遵循任何公共當局就收集、處理及儲存在此所列的資料之指令。
16. 免責條款
本文件中的信息是為了向我們的參賽者和獲獎者提供信息而收集的。這些信息是信息的匯編,可能會在任何時候發生變化或修正,導致信息存有不正確之處。在遵守永利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永利將盡最大努力按要求通知所有各方有關更新和變化。如果您需要確認任何信息,請透過電郵WMLEG@wynnmacau.com聯繫永利法律部。